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

超完美的另一半

是上禮拜去誠品隨便亂翻發現的
雖然他的封面有點不吸引人...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說是說北歐 不過大部分著重在挪威
作者是隨著外交官老婆去挪威工作的男人(原本在台灣是記者)

我以為會像是生活隨筆一般或是成為完美丈夫的功略
結果是淺顯易懂的女性主義書
曾經想過要好好閱讀一下女性主義相關書籍
後來都發現實在太深我太笨理解能力太差...而放棄

但這本完全沒問題!!

沒有刻意描述女性主義,只能說人家北歐就是先進啊!!
80年代就有女總理、同志可以合法結婚、同居、墮胎等相關法令都超越其他先進國家
(更不用說我們這個連民主都再退步的"開發中國家")
也深刻體會身在父權國家、資本主義的國家有多麼愚蠢...........

除了不具備對方的財產承繼外,同居者必須共同生活滿兩年以上,才可享有一般夫妻的法定權益,
包括社會福利津貼、育兒補助、養老金以及較為划算的家庭稅收計算公式。

我覺得家庭稅收對我還蠻重要的,因為同志無法合法婚姻,所以我們無法減稅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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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台灣男人也有育嬰假
不知道普及率如何
會不會覺得放這個假回家帶小孩是很丟臉的事?擔心放完就回不去了....
或者覺得可以放假不用工作又有錢爽爽有什麼不好



挪威的女性強勢 他們爭取 反抗
沒有非得要男人才能活下去
男人如果不照顧小孩 無視家庭生活
萬一要離婚說不定還無法爭取到小孩的撫養權
(收入已經不是唯一可以證明照顧小孩的能力



挪威的兒童福利好的驚人

媽媽若無工作,生子津貼一胎可有三萬七千挪威克朗(約台幣二十萬元),
之後每月還可再領三千五百三十四克朗的育兒金(約新台幣一萬八千兩百六十三元)直到近幼稚園。
即使是職業婦女,政府每月也會撥款九百克朗(約新台幣四千六百五十元)供其養育子女。

相較於台灣補助少 工作若不穩定 經濟不景氣
萬一失業要怎麼養小孩
沒拿出實質幫助 只鼓勵大家生  誰敢生啊!!


小孩十二歲之前,家長每年有總計十天,支領全薪的孩童照顧假,若有兩個小孩以上,增加至三十天。
相較之下台灣還有停課不停班,真不知道兒童要如何冒著大風大雨從學校回家..
大家根本不敢用回家帶小孩當作請假的理由吧




說來說去還是好羨慕北歐國家的人民!!!!
我看我也嫁去挪威當外籍新娘好了(是要嫁誰)


突然想起張妙如的老公是挪威人 羨慕啊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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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回來我跟草莓兩人也算分工的很好
我們一直都是誰可以做就去做
沒有誰一定要怎樣

是看事情的本身而不是看我們的角色啊身分啊社會地位


我會下廚我就煮給他吃
他做事比較不草率有耐心 細心
我可能是屬於勤勞但是隨便型.....
也不會粗重一定是我做
儘可能的不逼迫對方

我們這方面倒是很互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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